2023-09-21 15:47:37
来源:互联网
第三话:将军超人逆转
来到拘留室见荷星
在摄影所正门前碰到老太太门卫,她要主角拿出委托的证据才让进去调查。先到拘留所找荷星得到三郎的委托书,再回到摄影所把委托书交给老太太,得到摄影棚的俯视图。碰到上次事件的刑警,得到武志的解剖记录:死亡时间是15日的下午2点30分,用枪状的凶器刺穿胸部。
到休息室调查地上的包得到磁卡,再去第一舞台调查画面右侧的门和摄像机,和女工作人员聊聊天。回到正门前调查电脑选ST1-307,得到荷星(?)照片,背面写着“10月15日下午2点……第二人”。
【10月18日上午10点,地方法院第四法庭】
首先刑警作为证人上庭,摆出摄影棚的俯视图表示地理位置是关键。事发当天,那里只有被害者、被告,还有主角碰到的女工作人员三人。下午1点门房老太太开始值班,一直到五点才发现死者。推定死亡时间是2点30分。然后法官会拿来凶器,作为法庭记录被登录。然后宣布老太太上庭作出证言。
寻问开始,主角拿出那张照片反驳老太太。
主角:你口口声声说你看到的是荷星,难道就是这张照片上的吗?
老太太:当然就是这照片啊。
主角:这照片只是将军超人,而荷星本人只是扮演而已,他不是将军超人。
果然法官需要老太太再次进行关于照片上的男子就是荷星的证言,老太太就再次作出证言。
寻问开始,当主角寻问损坏的道具时老太太说连那枪状的凶器都损坏了,后来她用胶带弄好了。主角认为这一点很重要,所以就把这存为法庭记录。这时法官提及了死亡现场的衣服包裹,但是检察官说还没有找到,并且想蒙混过关。这时主角不能不管,立刻提出申辩。
所以法官只能让证人继续作出证言。
主角拿出那张照片,开始发问。
主角:这照片是在那里门口架设的监视相机拍摄的吧?
老太太:是啊。
主角:只要有人通过,这相机都会拍摄下来的吧?
老太太:你好象很了解啊。
主角:拍摄后的照片,都存储在门房的电脑中吧?
老太太:你是否我们内部人员啊?太了解了。
主角:这照片就是那电脑打印出来的,在背面分明写着《10月15日下午2点 第二人》。
老太太:那就是下午2点拍摄的照片。
主角:我知道。问题是“第二人”的部分。
老太太:“第二人”……
主角:电脑中的照片,只有这一张。所以……这照片上没有写着《第一人》不是很奇怪吗?
法庭上下一片喧哗。
主角:这就可以证明当时有两个人通过那里去舞台。但是照片只剩下一张,消除了那张照片的数据的人……不正是你老太太吗!
老太太:我不管,反正那天我只看到了荷星一人。
法官和法庭上下都要老太太对此做一个说明,所以她只能再次进行证言。
主角就抓住最后一句证言发问,老太太承认有个小学二、三年级的影迷,从排水口的网那里钻了进来。所以法官宣布休庭讨论此事。
再次开庭时,主角表示还有其他人有犯罪的可能,选择回答老太太。
主角:就是那个老太太,作为值班人员,有可能离开岗位去舞台。
法官:那为什么要偷那件戏服呢?
主角:很简单!因为那样才能装扮成诸侯的样子在摄影机前蒙混过关。
然后主角继续选择:追击不放,向老太太发问。
此时老太太竟然把嫌疑对象都推在了那个小学生身上。但主角拿出照片,说明那凶器因为被照片上的人拿着,那小学生是不可能得到凶器的。因此法官宣布改日审理,但老太太突然说还有难以启齿的事没有说。又再次让老太太作出证言。原来那天上午监督在看大家排练,下午和制作人在第二舞台开会。还有个关键人物在场,是电视台。所以改日再审理,需要进一步调查。
先到拘留所找荷星,再到工作区打开被堵上的排水口
去调查桌子上的饮料,发现都过期了。在正门前向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,在第二前听见房间里有特殊声音。再返回休息碰到了监督,了解制作人姬神的事。到正门前的职员区域,碰到小孩大泷九太并得到了安眠药。乘老太太在抓孩子之机,调查电脑得到钥匙。到第二舞台前调查房子的门,进入房间内碰到制作人姬神。她不肯回答任何事,却说要看剧本。她还要主角转交东西给监督。
把“姫神”给监督看。到第一调查椅子,发现“台本”。把台本交给姬神,并得知当天在道口有个报时的雕像在2点15分倒下堵住了路,畅通时已经是4点了。在事务所得到提示,去摄影棚找那小孩。在正门前把钥匙给老太太看,得到卡片。给九太看,他说想要好的。在里把卡片给女孩,换得一个好的。给九太,交谈后得到“荣光足迹”。
第二天再次开庭
经过盘问后,发现他休息过而且吃了东西。监督只得再次作出证言。寻问开始。但检察官提出雕像堵住路的事,所以主角很不利。
休息后,小孩九太出庭,得到他的照相机作为法庭记录。九太作出证言后,主角就拿出照相机来指出他第9句的错误。九太只好再次作出证言,主角抓住他第4句不放,然后追击。
主角:九太,你最开始说的是“我的眼睛一刻都没有离开过打斗现场”。那为什么最为关键的杀人场面会没看到呢?
然后法官会问为什么九太没有看见高潮部分,主角选择“证据提示”并拿出相机。
主角:这相机是最近才买的吧,你对它的操作并没有熟练掌握。所以高潮的时候你在看相机,因为你想把那个拍摄下来!
九太再次作出证言,主角抓住第5句,然后追问他是否真的没有拍下来。所以他改口说虽然拍了,但是数据消失了。主角就对这一句话,以“荣光足迹”来驳回他。因为他说过把所有的诸侯胜利场面都拍摄下来了。当主角被问到为什么少年把那数据消除了,选择回答:因为根本就没有胜利。
主角:九太,真相是诸侯被打倒了吧?你说他不会输,那些只是故事的台词而已。你先是骗人说没有拍下,然后又说把好不容易拍到的照片给删除了。因为对你来说,诸侯是绝对不会输的。但是,九太,你却目击到了你最不想看到的一幕,那就是诸侯战败了的场面。九太,你不得不承认,你说的“看到了诸侯胜利了”那都是谎言!
主角:我们都犯了一个大错误,那就是——选择回答;被害者是诸侯,而且诸侯就是衣袋武志!
然后九太交出一张唯一没有消除的照片。主角指出了照片上的门柱上面的“2”,这说明不是第一舞台。然后选择地图上的第二舞台,关键问题选择。被害人在道路堵住以前去过第二舞台。而监督的证词说因为堵住而无法通行,但恰恰相反。
罪犯就在当时开会的人中间,不管怎么说行凶是在第二舞台,而吃牛排的地方就是杀人现场。老太太看到的是衣袋,之所以衣袋要偷荷星戏服的原因就是想去第二舞台。为了证明这点,选择回答:拿出安眠药的小瓶子作为证据,那天荷星一直睡觉的理由就是因为这个。然后又以调查瓶上的指纹来说明这是衣袋做的。然后就休庭,等第二天再开庭。
现在又要开始侦察工作了。
在第二舞台前碰到了姬神,又在刑警那里得到睡眠药作为法庭记录。到休息听到了衣袋有把柄在姬神手里的说法。对话中,把“荣光足迹”给女孩看。女孩就会告诉主角,详细情况老太太清楚。在正门前“5年前事故”的对话中选择:“证据”,把睡眠药和给她看。原来5年前衣袋因为事故害死了人,这事被记者拍了照,结果是姬神利用暴力集团来平息了这事。然后得到了“5年前事故”作为法庭记录。返回第二舞台把这照片给姬神看,姬神竟然要暴力集团抢主角的那张照片。这时刑警赶到解围……
法庭审理最终日,姬神上庭作出证言。
主角抓住第6句,把照片拿出来指出:里面什么都没有,而吃过的牛排应该剩下骨头,所以她并没有吃,因为她和诸候在一起。主角还认为凶器很重,她不可能使用凶器,指出凶器并不是枪,然后进行说明。在主角进行杀害过程的说明,拿出“5年前事故”作为参照。从照片上被铁栅栏刺穿胸部的人来看,5年前同样的情况现在再次发生了。
主角:当时姬神正好要出来吃牛排,但是碰到了衣袋,边说着5年前事故的事,然后把他推倒在那铁栅栏上。5年前,衣袋自己也是那样做的。所以现在他自己也那样被结束生命。
然后主角说明她有其他办法在15分钟内移动尸体。然后就拿出法庭记录来解释。
主角:你刚才说过,你很累,让监督开车送你去,所以你是用面包车把尸体运送过去的。而且……你们偷了荷星的戏服,并把他包在了尸体的身上!
然后主角指出监督确实是协同犯罪。但是姬神要主角拿出证据,主角也没办法,只能让她再次证言。但她不同意。就在这时检察官帮了主角,要她对于发现尸体后的举动进行证言。
开始寻问后,主角仔细寻问每一句话。
当问到为什么没有带着剧本和记录,本来就是为了排练的。她解释说,因为知道有杀人事件,所以就没想要彩排了。这时检察官帮了主角,提出:难道你出门前就已经知道有杀人事件了吗?所以她只能修改证言:因为受了伤的衣袋无法进行动作场面,所以我才没有带去剧本和记录。主角就抓住这一条,拿出照片。
主角:明明受伤的是荷星,你为什么说是衣袋?从照片上可以看出,那是装成荷星的样子,为了蒙蔽摄影机。
姬神:我不知道,我是听监督说的。
主角:但是监督并没有参加上午的排练,也就是说,他根本就不知道荷星受伤的事。而是看到了受伤样子的衣袋,所以你误认为衣袋受了伤!
但她还不承认,所以主角选择:可以证明动机,然后拿出“5年前事故”。然后主角表示她没有杀人动机。
主角:她并没有要杀衣袋,只是把要来袭击她的衣袋推了下去!衣袋用安眠药让荷星睡觉,偷了戏服,蒙混过老太太,走向一直在不断利用自己的姬神。
最终姬神不得不承认那就是事实的真相,所以荷星无罪释放。